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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监督发[2010]82号
【颁布时间】 2010-05-11
【实施时间】 2010-05-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7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洗消设备每天清洁
  
  
  
  
  
  
  
  
  
  工作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等每天清洁,必要时消毒
  
  
  
  
  
  
  
  
  
  回收餐具的容器、工具与盛装清洗消毒后餐饮具的容器严格区分,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人员要求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个人卫生良好,工作衣帽整洁
  
  
  
  
  
  
  
  
  
  
  
  出厂检验
  
  
  
  每批次消毒后餐饮具有出厂检验报告;委托检验的,有委托检验协议书,并提供批次委托检验报告
  
  
  
  
  
  
  
  
  
  检验结果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
  
  
  
  
  
  
  
  
  
  卫生制度
  
  有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包装要求
  
  包装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餐饮具独立包装上应当标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消毒日期及保质期限等内容。
  
  
  
  
  
  
  
  
  
  销售记录
  
  有进、出餐饮具的种类和数量、销售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记录
  
  
  
  
  
  
  
  现场卫生监督人员(签名)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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