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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财综[2010]32号
【颁布时间】 2010-05-10
【实施时间】 2010-05-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7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接上页]

  六、加强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宣传,努力改善企业发展外部环境。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之一,这项工作对于改善企业发展外部环境,切实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渠道,加大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宣传力度,加强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形成良好舆论氛围,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力争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企业发展外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附件:1.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情况统计表
  
  2. ____ 省(自治区、直辖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情况统计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1:
  
  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部门:
  
  
  
  
  
  项目名称
  
  征收标准
  
  文件依据
  
  管理方式
  
  2009年收入(万元)
  
  2009年支出(万元)
  
  清理意见
  
  1
  
  
  
  
  
  
  
  
  
  
  
  
  
  
  
  2
  
  
  
  
  
  
  
  
  
  
  
  
  
  
  
  3
  
  
  
  
  
  
  
  
  
  
  
  
  
  
  
  4
  
  
  
  
  
  
  
  
  
  
  
  
  
  
  
  5
  
  
  
  
  
  
  
  
  
  
  
  
  
  
  
  6
  
  
  
  
  
  
  
  
  
  
  
  
  
  
  
  7
  
  
  
  
  
  
  
  
  
  
  
  
  
  
  
  8
  
  
  
  
  
  
  
  
  
  
  
  
  
  
  
  9
  
  
  
  
  
  
  
  
  
  
  
  
  
  
  
  注:1.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指企业直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本表填列本部门和单位现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3.“文件依据”除填列立项审批文件外,还包括立项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政府及部门文件;
  
  4.“管理方式”指预算内管理或预算外管理;
  
  5.“清理意见”指本部门和单位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取消、保留、降低标准等意见;
  
  6.本表为统一格式的Excel表,如项目过多可依此格式制作续表,以便汇总。
  
  附件2:
  
  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情况统计表
  
  
  
  
  
  
  
  项目名称
  
  征收标准
  
  批准级次
  
  执收部门
  
  管理方式
  
  文件依据
  
  2009年金额(万元)
  
  处理意见
  
  收入
  
  支出
  
  1
  
  
  
  
  
  
  
  
  
  
  
  
  
  
  
  
  
  
  
  2
  
  
  
  
  
  
  
  
  
  
  
  
  
  
  
  
  
  
  
  3
  
  
  
  
  
  
  
  
  
  
  
  
  
  
  
  
  
  
  
  4
  
  
  
  
  
  
  
  
  
  
  
  
  
  
  
  
  
  
  
  5
  
  
  
  
  
  
  
  
  
  
  
  
  
  
  
  
  
  
  
  6
  
  
  
  
  
  
  
  
  
  
  
  
  
  
  
  
  
  
  
  7
  
  
  
  
  
  
  
  
  
  
  
  
  
  
  
  
  
  
  
  8
  
  
  
  
  
  
  
  
  
  
  
  
  
  
  
  
  
  
  
  9
  
  
  
  
  
  
  
  
  
  
  
  
  
  
  
  
  
  
  
  注:1.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指企业直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本表填列现行各地实施的中央、省两级批准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3.“管理方式”指预算内管理或预算外管理;
  
  4.“文件依据”除填列立项审批文件外,还包括立项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政府及部门文件;
  
  5.“处理意见”指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处理意见,包括取消、保留、降低标准等;
  
  6.本表为统一格式的Excel表,如项目过多可依此格式制作续表,以便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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