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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四川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四川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新闻出版局(简称省新闻出版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省新闻出版局挂四川省版权局(简称省版权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规划、指导、核准全省性印刷复制装备会展交易活动的职责。 (三)将动漫、网络游戏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的职责划给文化厅。 (四)将出版物质量检测鉴定和网络出版内容信息检测鉴定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五)将文化厅管理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的职责划入省新闻出版局。 (六)将文化厅音像制品进口管理的职责划入省新闻出版局。 (七)将省广电局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职责划入省新闻出版局。 (八)增加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九)加强指导著作权保护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制订全省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以及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规划和推进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四)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党和国家及全省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制订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 (七)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八)拟订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九)负责全省新闻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以及省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十)负责印刷业的监管。 (十一)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 (十二)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三)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四川省版权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书屋工程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协调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信息、保密、信访、电子政务、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负责农家、社区书屋工程建设并指导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农民读书活动;承担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起草新闻出版、版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新闻出版、版权政策法规研究、立法建议和普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其他法律法规事项;组织协调出版物鉴定工作;指导全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检查并负责执法监督等工作;承办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出版产业发展处。 组织编制全省新闻出版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全省新闻出版业发展政策和产业结构、布局调控措施;组织协调落实新闻出版业发展、改革的相关经济政策;承担全省国家出版基金等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监督管理;负责全省新闻出版系统统计分析;承担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承担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和财务审计工作,指导相关社团组织的财务工作;参与制定中小学教材价格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