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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主要完成人》应按照原始“工作报告”或“研制报告”中所列主要完成人员名单完全对应地填写,并与《主要完成人情况》的“在本项目中的排名”顺序一致;人数限制为报一等奖限15人之内、报二等奖限10人之内、报三等奖限7人之内(此人数为届时获奖项目的相应授奖人数)。 《主要完成单位》应按照实际参与完成的单位填写,并与《主要完成单位情况》的排序一致;单位数限制为报一等奖限10个之内、报二等奖限7个之内、报三等奖限5个之内(此限制数为届时获奖项目的相应授奖单位数)。 《推荐单位》指组织推荐项目的单位,即本会团体会员单位,专业委员会、从事卫星导航定位的单位主管部门及国家测绘主管部门。其中,本会团体会员单位可以自荐本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参与完成单位。 《项目名称可否公布》如选“否”,请详细填写密级、定密日期、保密期限以及定密审查机构,并在报送项目材料时,提交推荐单位的相关报告。 《密级》应填经定密审查机构审定批准的密级,密级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 《定密日期》填写由项目完成单位拟定的并经定密审查机构批准的日期。 《保密期限》应填写整数年限。 《定密审查机构》指有权审定批准项目密级的上级主管部门。 《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个至7个与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任务来源》按项目任务的来源填写相应的类别: A.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的项目; B.部委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任务; C.省、市、自治区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由省、市、自治区或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任务; D.基金资助:指以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 E.企业:指由企业自行出资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 F.国际合作: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 G.非职务:指非本单位任务,不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和时间所完成与本职位无关的或者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研究开发项目; H.自选:指本基层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 I.其他:指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如:其他单位委托的项目等。 《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指上述各类研究开发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要求不超过300个汉字。 《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项目通过验收、鉴定或投产日期。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国内外公开、宣传该项目的基本材料,应按项目应用的行业领域、主要技术内容、技术性能指标、产业带动与示范效应情况,简单、扼要地介绍,同时不泄露项目的核心技术。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三、主要技术创新点 《主要技术创新点》是推荐项目的核心部分,也是审查项目、处理异议的主要依据。主要技术创新点包括在创新思路、关键技术、商业模式的创新,是项目详细技术内容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扼要地阐述。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四、项目详细内容 应当按照推荐表或申报表规定的栏目内容及本说明的有关要求,详实、准确、全面地填写。要求如下: 《立项背景》:应简明扼要地概述立项时国内外相关科技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尚待解决的问题及立项目的。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详细技术内容》:该栏目是评价该项目是否符合授奖条件的主要依据,应按照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的评定标准,对项目进行阐述: 自主创新:包括技术创新程度、自有核心技术水平、技术性能先进程度和商业化成熟程度、整体创新水平等。 经济与社会效益:包括已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发展前景、发展前景和潜在效益等。 产业带动与示范效应:包括推动产业发展、相邻产业渗透力、示范效应等。 因此,凡涉及该项目实质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必要的图示须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该栏目应对项目的总体思路、方案、实施效果等进行全面阐述: (1)总体思路。应简要阐述针对立项目的,利用什么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新的商业模式,来解决什么样的技术或产业问题,创造出什么样的新成果。 (2)方案。应详细阐述具体方案和实施步骤,应用了哪些理论、技术和方法,在技术开发、推广及产业化过程中,攻克了哪些关键技术,取得了哪些创新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