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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司法局,局机关各处室,各局属单位: 近期以来,全国多次发生伤害学生、幼儿的恶性案件,特别是5月12日,我省南郑县一幼儿园发生9死11伤的惨案,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案件发生后,各级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周永康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加强校园安全工作都作出重要批示。从5月3日至14日,中、省、市各级都多次召开会议,对校园、幼儿园和安全整治工作做出部署,5月17日,省司法厅又专门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中、省、市要求,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全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校园、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当前全市综治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领导务必保持清醒头脑,高度重视,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好“一把手”的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落实市委孙书记提出的“三个查清”、“六个落实”。积极为校园安全整治和综治工作服务,全力做好全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尽快召开会议,认真分析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形势,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对劳教场所等重点部位,要逐项过细排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盲点,堵塞漏洞,同时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坚决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在全市为期2个月的安全排查整治中不出现任何问题。 三、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队伍的作用,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千人万件”专项攻坚活动和“八千举措抓化解、力促社会大和谐”专项活动,要按照“排查、调处、宣传”三个到位的要求,积极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学校、幼儿园周边开展地毯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尽快设立学校、幼儿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络员,协助学校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坚决维护学校及幼儿园周边安全稳定。要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加强对高危人员的重点预防,明确责任人,坚决防止矛盾纠纷激化。要加强宣传引导,创新调解形式,确保调解质量和效果 。 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要紧紧围绕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有针对性地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法制宣传车,在各类学校及周边进行巡回流动宣传,通过正面宣传,在学校及周边地区造成一个维护学生、儿童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积极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和自我防范能力。要利用手机短信等形式,教育和引导全社会关注校园安全、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加强劳教场所安全管理,拼命实现“零脱逃”目标。 市局机关劳教管理处和市劳教所,要继续巩固和深化市劳教所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成果,扎实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要把防脱逃、防所内死亡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要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责任制。机关干警要下到劳教管理一线,警力要下沉,要经常检查巡视,加强安全形势研判,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加强所内卫生防疫,坚决杜绝所内疫情发生。要通过严格、规范、科学的管理和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省厅提出的“三个绝对不允许”、“三个千方百计”、“六个着力”等各项措施扎扎实实落到实处。 六、加强机关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机关内部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认真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要认真落实责任查究制度,对因工作浮衍塞责,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O一O年五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