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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人社发[2010]152号
【颁布时间】 2010-05-17
【实施时间】 2010-05-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8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经研究,我们制定了《2010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高评委办公室根据《评审计划》,及时对本系列或专业评审工作作出部署,并将相关文件报送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纸质文件1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邮箱:ZhangjL@zjrs.gov.cn),以便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相关信息。
  
  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各高评委办公室应积极引入论文答辩、面试、测评、成果展示、量化等评价辅助手段,以提高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质量。
  
  三、各高评委办公室在完成本年度评审会议的准备工作后,需填报《申请召开评委会评审会议的函》(附件6)和《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附件5),提前15日送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审核,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同意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
  
  四、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送审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和送审程序。各级人事部门和评委会办公室要把好材料审核关,申报对象的送审材料应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各高评委办公室应对评审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应予认真调查核实;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7)上签字盖章。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五、随着全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从今年起对达到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的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表》以及本文所列附件中的表格,均可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网址:www.zjhrss.gov.cn,栏目:“表格下载”中的“专家职称博士后”栏或“业务指南”中的“职称工作”栏)。
  
  附件:1. 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2. 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 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4. 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5. 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6. 申请召开评委会评审会议的函
  
  7.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二O一O年五月十七日

  
  2010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
  
  
  
  
  
  序
  
  号
  
  高评委名称
  
  所评资
  
  格名称
  
  评审时间
  
  接收材料截止时间
  
  材料接收
  
  单位及电话
  
  备注
  
  
  
  1
  
  省普通高校教师(含科研、实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
  
  11月中、下旬
  
  10月9日
  
  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88008968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送审对象
  
  
  
  2
  
  省高职院校教师(含科研、实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
  
  11月中、下旬
  
  10月9日
  
  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88008968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送审对象
  
  
  
  3
  
  浙江工业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教授、副教授
  
  9月下旬
  
  8月底
  
  浙工大人事处
  
  88320543
  
  
  
  
  
  4
  
  浙江师范大学教师副教授资格评审委员会
  
  副教授
  
  9月
  
  7月底
  
  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
  
  0579-82283951
  
  
  
  
  
  5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教授、副教授
  
  9月下旬
  
  6月底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86613532
  
  
  
  
  
  6
  
  温州医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教授、副教授
  
  9月下旬
  
  6月底
  
  温州医学院人事处
  
  0577-86689797
  
  
  
  
  
  7
  
  省党校系统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讲师
  
  11月中旬
  
  10月20日
  
  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89085033
  
  
  
  
  
  8
  
  中国美术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教授、副教授
  
  12月
  
  11月底
  
  中国美术学院人事处
  
  87164617
  
  
  
  
  
  9
  
  浙江工商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教授、副教授
  
  10月、11月
  
  9月底
  
  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
  
  28877276
  
  
  
  
  
  10
  
  浙江理工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教授、副教授
  
  9月底
  
  6月底
  
  浙江理工大学人事处
  
  86843045
  
  
  
  
  
  11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副教授资格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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