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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经研究,我们制定了《2010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高评委办公室根据《评审计划》,及时对本系列或专业评审工作作出部署,并将相关文件报送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纸质文件1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邮箱:ZhangjL@zjrs.gov.cn),以便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相关信息。 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各高评委办公室应积极引入论文答辩、面试、测评、成果展示、量化等评价辅助手段,以提高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质量。 三、各高评委办公室在完成本年度评审会议的准备工作后,需填报《申请召开评委会评审会议的函》(附件6)和《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附件5),提前15日送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审核,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同意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 四、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送审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和送审程序。各级人事部门和评委会办公室要把好材料审核关,申报对象的送审材料应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各高评委办公室应对评审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应予认真调查核实;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7)上签字盖章。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五、随着全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从今年起对达到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的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表》以及本文所列附件中的表格,均可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网址:www.zjhrss.gov.cn,栏目:“表格下载”中的“专家职称博士后”栏或“业务指南”中的“职称工作”栏)。 附件:1. 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2. 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 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4. 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5. 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6. 申请召开评委会评审会议的函 7.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二O一O年五月十七日 2010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 序 号 高评委名称 所评资 格名称 评审时间 接收材料截止时间 材料接收 单位及电话 备注 1 省普通高校教师(含科研、实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 11月中、下旬 10月9日 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88008968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送审对象 2 省高职院校教师(含科研、实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 11月中、下旬 10月9日 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88008968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送审对象 3 浙江工业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教授、副教授 9月下旬 8月底 浙工大人事处 88320543 4 浙江师范大学教师副教授资格评审委员会 副教授 9月 7月底 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 0579-82283951 5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教授、副教授 9月下旬 6月底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86613532 6 温州医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教授、副教授 9月下旬 6月底 温州医学院人事处 0577-86689797 7 省党校系统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讲师 11月中旬 10月20日 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89085033 8 中国美术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教授、副教授 12月 11月底 中国美术学院人事处 87164617 9 浙江工商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教授、副教授 10月、11月 9月底 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 28877276 10 浙江理工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教授、副教授 9月底 6月底 浙江理工大学人事处 86843045 11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副教授资格评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