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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加大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圳文交所要设立内容审查小组,对交易产品内容进行界定,实施内控,确保市场交易产品内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保障知识产权所有人、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权益。 (六)加强深圳文交所自身建设。深圳文交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运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运营团队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规范运作,不断提升经营效益。 四、积极为深圳文交所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运营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调整和充实深圳文交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文体旅游局、国资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及深圳文交所股东单位,主要负责协调和解决深圳文交所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推动组建文化产权交易指导委员会,成员由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全国文化产业界专家组成,进一步整合、利用好国家、省有关文化产业和文化产权交易资源,为文化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二)积极推动深圳文交所与“文博会”配套发展。支持深圳文交所打造“文博会”常设交易平台,对“文博会”展览项目免费挂牌,提供信息发布、项目展示等服务。每届“文博会”期间,支持深圳文交所在主场馆内设置“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服务专区”,参照公益性和国家政策性项目的展位补贴政策给予适当补贴。 (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2010年至2014年,市财政每年划拨500万元,5年共2500万元(含开办费),支持深圳文交所建设和发展。同时,对深圳文交所办公场地给予租金优惠,深圳文交所正式成立第1年和第2年租金由市财政全额补贴,第3年至第5年租金由市财政补贴50%。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深圳文交所建设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给予一定补贴,在落实建设方资金来源后,项目补贴金额控制在该项目实际总投资的30%以内,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四)推动国有文化产权进场交易。市属国有企业文化产权(资产)转让或租赁,行政事业单位文化产权(资产)和市政公共文化资源的有偿转让或租赁,除经市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免予进场的交易外,必须通过深圳文交所进行交易;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文化产权(资产),除在同一授权经营机构或企业集团内发生产权变动,或经市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免予进场的交易外,必须通过深圳文交所进行交易。市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国有文化产权免予进场交易的标准。 (五)鼓励民营文化产权进场交易。申报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须在深圳文交所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经认定的深圳市重点文化企业,及入驻经认定的深圳市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的民营企业,其文化产权项目免费在深圳文交所挂牌,深圳文交所提供信息发布、项目展示等服务。 (六)积极探索金融支持方式。鼓励深圳文交所与各类金融机构、担保机构、风险机构、投资基金等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吸引各类、各地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进场交易文化产权项目。探索建立宣传文化部门与证券监管部门项目信息合作机制,支持深圳文交所加强对适合创业板市场的中小文化企业项目的筛选和储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七)加强人才引进和团队建设。大力支持深圳文交所经营班子成员和专业人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引进聘用的海内外高层次管理人才、创意人才和营销经纪人才,凡符合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发展中介经纪队伍,支持深圳文交所实行会员制,广泛发动证券公司、文化经纪机构、经纪人入会,组成自律性的会员制组织,逐步形成以深圳文交所为主,产权代理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风险(创业)投资公司、资产评估机构等相配套的服务体系和协调机制。 (八)形成合力,加大支持力度。深圳文交所建立和发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调查研究,及时反馈与总结实际运行中的经验和做法,提出有针对性措施,支持解决文化产权交易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深圳文交所的有序发展。市宣传文化部门要大力宣传深圳文交所文化产权交易项目,借助“文博会”宣传平台,加大面向海内外的宣传力度,吸引各类投资者关注文化产权交易市场;要统筹推动深圳文交所的建设工作,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监管文化产权交易的内容和导向,并积极协调文化产业龙头企业、民营企业进场交易。市发展改革委要支持深圳文交所基础设施立项和建设,并为其健康发展提供指导意见。市科工贸信委要支持深圳文交所进行科技创新,比照支持高新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有关做法指导支持深圳文交所建设。市财政委要采取切实可行的财政支持措施,加大对深圳文交所的财政投入力度。市国资局要指导、推动国有文化产权进场交易。市市场监管局要在文化产权交易鉴证、过户、质押登记等各种服务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市城管局要积极支持提供深圳文交所办公场地。市金融办要研究制定在金融方面支持深圳文交所建设的政策措施。各区和其他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支持和促进深圳文交所发展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履行相关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