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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5-07
【实施时间】 2010-05-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9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南乐县政府多策并举确保高速公路建设环境的通报

各省辖市政府、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办,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重点项目单位:
  
  大广高速公路冀豫界至南乐段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重要一段,连接豫冀两省,建成通车后对进一步提升我省交通区位优势,促进濮阳区域经济发展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该项目开工以来,南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支持项目建设列入南乐县十件大事、实事之一,坚持“路上问题、路下解决”,为工程建设营造了宽松的施工环境,实现了大广高速公路冀豫界至南乐段项目持续九个月“零阻工”。他们的先进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协调,健全联动机制
  
  项目一开工,县委、县政府就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指挥长、相关部门和沿线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形成了运转协调的部门联动体系。建立了沿线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党政“一把手”挂帅的优化施工环境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对一些逾期不能办结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厉的责任追究,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重点突出矛盾,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协调。同时坚持一个口子办公,凡涉及大广高速方面的问题,必须通过县高指协调处理,要求沿线各乡镇和部门不得直接与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接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以任何理由阻挠施工,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准直接到施工企业检查、收费。这些做法为工程建设实现“零阻工”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沟通宣传,和谐路地关系
  
  南乐县委、县政府和各级乡、镇政府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认真宣传相关政策。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各类标准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已拨付的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兑付到位,随时掌握征迁户的思想动态,妥善处理信访案件,把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当地。
  
  三、突出工作重点,严打阻工行为
  
  南乐县委、县政府坚持“统一协调,特事特办”的原则,全面落实有关政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强买强卖、强装强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施工单位和阻拦公路施工。出台了《南乐县大广高速北延工程建设治安环境奖惩暂行办法》,由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对建设过程中发现的强揽工程、无理阻工、封门堵路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当发生群众阻工现象时,要求乡镇协调人员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凡造成停工一天以上的,县纪检监察部门列为效能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南乐县委、县政府通过多项措施有效落实,实现了路地和谐共建的局面,为确保项目又好又快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为此,特对南乐县政府给予全省通报表扬。
  
  
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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