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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住建抗[2010]71号
【颁布时间】 2010-05-07
【实施时间】 2010-04-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9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吴中区“吴中白金汉爵大酒店”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吴中区“吴中白金汉爵大酒店”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0〕71号)
  
  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0年4月28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吴中白金汉爵大酒店有限公司“吴中白金汉爵大酒店”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并按专家组意见将修改、调整后的初步设计报我局复审。
  
  附件:吴中区“吴中白金汉爵大酒店”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年五月七日

  
  附件:
  
  吴中区“吴中白金汉爵大酒店”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吴中白金汉爵大酒店有限公司“吴中白金汉爵大酒店”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 不应使用废止规范、规程。
  
  2. 结构计算时参数的取值应正确。
  
  3. 主楼第一扭转振型与第一平动振型周期之比大于0.9,应作调整。
  
  4. 主楼嵌固在地下室顶板上,剪切刚度计算不满足高规要求,应作调整。
  
  5. 核心筒剪力墙局部在地下室顶板上作转换,应调整。
  
  6. 主楼地下室(1)~(4)轴间地下室顶板开大洞,不能满足上部水平力的传递及侧限要求,应调整。
  
  结论:经上述修改和调整后,报市住建局复审。
  
  专家组组长:王干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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