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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文化部
【颁布时间】 2010-02-08
【实施时间】 2010-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0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中国文化年鉴》(2009)及《中国文化年鉴》(2010)组稿的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中国文化年鉴》(2009)及《中国文化年鉴》(2010)组稿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各直属单位:
  
  《中国文化年鉴》由文化部主办,新华出版社编辑出版发行,自2001年开始每年出版一册,现已出版七册,面向全国发行。
  
  《中国文化年鉴》由文化部部长任主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文化部有关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文物局等相关单位为支持单位,负责年鉴稿件的组织和内容的审定。为切实做好《中国文化年鉴》2009年版及2010年版的编辑出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稿内容
  
  为加快出版进度,《中国文化年鉴》(2009)及《中国文化年鉴》(2010)同时组稿,分册出版、发行。其中,《中国文化年鉴》(2009)收录2008年度内容,《中国文化年鉴》(2010)收录2009年度内容。
  
  二、组稿人员
  
  《中国文化年鉴》(2009)、《中国文化年鉴》(2010)拟在卷首部分增设《中国文化年鉴》编撰人员名单。编撰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文化年鉴内容的组织、撰写、提供,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10日前,将一名编撰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中国文化年鉴》编辑部,以便开展工作。
  
  三、组稿时间
  
  请各单位将《中国文化年鉴》(2009)的文稿及图片于4月1日前,《中国文化年鉴》(2010)的文稿及图片于4月2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国文化年鉴》编辑部,具体要求附后。
  
  联系电话:010-63073017,010-59881677
  
  传真:010-63073017
  
  电子信箱:wenhuanianjian@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国文化年鉴》编辑大纲
  
  
二○一○年二月八日

  
  附件:
  
  《中国文化年鉴》编辑大纲
  
  编写原则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建设、文化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力求全面、准确地反映我国文化事业的年度宏观分析报告、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文化各行业的年度成就、文化事业的改革与建设、文化管理等各方面的基本概况、发展态势和统计数据等。通过编辑出版年鉴,为坚持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促进全国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党和政府对文化各行业的宏观指导、有效调控、科学管理和法制监督,提供权威的信息参考。
  
  二、坚持大局观念,立足文化发展实际,系统记叙文化建设的现状,客观反映文化工作的成就、不足及地位、作用。
  
  三、坚持重事实、重数据、据实论理的编写要求,体现年鉴信息集中、资料权威、功能多样的特点。资料收集全面,事实清楚,数据准确,格式规范。
  
  四、年鉴内容在权威性、系统性、专业性的基础上,力求突出实用性、指导性和史料性,扩大读者面,有效发挥年鉴的功能作用。
  
  总体框架
  
  一、卷首部分
  
  (一)《中国文化年鉴》编辑委员会名单
  
  (二)《中国文化年鉴》编撰人员名单
  
  (三)《中国文化年鉴》编辑出版人员名单
  
  (三)《中国文化年鉴》鸣谢单位
  
  (五)《中国文化年鉴》编辑说明
  
  二、目录
  
  三、图片
  
  四、正文部分
  
  第一部分重要文献
  
  第二部分文化工作综述
  
  第三部分公共文化服务
  
  第四部分专业艺术
  
  第五部分文化市场
  
  第六部分文化产业
  
  第七部分 文化科教
  
  第八部分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第九部分 对外文化交流
  
  第十部分对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
  
  第十一部分文物事业
  
  第十二部分文化政策法规
  
  第十三部分文化设施建设
  
  第十四部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五部分部属单位概况
  
  第十六部分地方文化建设
  
  第十七部分文化机构人员
  
  第十八部分文化大事记
  
  第十九部分附录
  
  五、彩页
  
  六、索引
  
  编写内容分工
  
  一、图片(各单位负责)
  
  (一)国家领导人参加部级重大活动图片。办公厅负责提供,并附文字说明及图片来源。
  
  (二)部领导活动图片。办公厅负责提供,并附文字说明及图片来源。
  
  (二)文化工作图片。各单位根据全年工作重点,提供十张左右图片,并附文字说明及图片来源。
  
  (三)文化设施建设图片。各地酌情提供,并附文字说明及图片来源。
  
  二、重要文献(办公厅、政法司负责)4万字
  
  (一)收录当年度公开发表的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文化工作的重要讲话及可公开的文化部部级领导的重要讲话、文章,请注明来源,办公厅负责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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