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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农[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2-05
【实施时间】 2010-0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0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确保春耕生产用种安全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确保春耕生产用种安全的通知
  
  (农办农〔2010〕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当前正处于春耕备耕阶段,各地种子市场已经陆续启动,即将进入种子销售和农民选购种子的旺季。从总体上看,今年农作物种子供应总量充足,质量状况较好,但存在种子价格普遍上涨、个别品种结构性偏紧、部分种子质量隐患较多等问题。为确保今年春耕生产用种安全,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现就春季种子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春耕供种调度,满足数量需求
  
  各地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春耕生产用种需求,抓紧掌握可供种源数量,尽早落实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协助企业尽快供种到位,指导种子调运和区域间调剂。重点抓好杂交早稻、“两系”杂交稻及早制晚用品种、玉米高产密植品种、棉花优质杂交种、大豆高产专用品种的区域布局和种源调度,搞好技术指导服务,确保春耕生产用种安全。对早杂缺口较大地区要积极推广早稻软盘抛秧、旱育稀植等实用技术,提倡精量栽种,合理降低用种量,满足早稻生产用种需要。
  
  二、加强种子监督检测,确保质量安全
  
  以水稻、玉米、棉花及本地主要作物种子为重点,切实加大种子质量检测和监管力度,增加抽检频次,扩大监管范围,全面检查各地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和种子经销户,避免问题种子流入市场。良种补贴种子要做到100%检查,其他市场销售种子抽检比重要达到50%以上。“两系”杂交稻种植地区要及时掌握市场上销售“两杂”种子的来源及纯度状况,全面排查质量隐患,对质量不合格种子要依法进行查处,严防问题种子入户下田。
  
  三、加强种子市场监测,稳定种子价格
  
  受去年农资、用工等制种成本增加,个别品种供应偏紧等多种因素影响,今年种子价格总体有所上涨。对此,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跟踪各地种子供求和价格走势,加强种子市场价格监测,及时发布市场行情,强化宏观指导,搞好信息服务,正确引导农民科学选购种子。联合工商、物价等部门依法强化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行为,防止少数企业通过控制品种垄断价格,稳定种子市场价格,防止出现大的波动。
  
  四、加强种子执法检查,维护市场秩序
  
  按照“种子执法年”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全面开展持证企业清理,按照“谁发证、谁监管”原则健全许可监督机制,对已不具备资格及有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并及时向社会通报结果。要严格品种审定标准,规范区试和审定管理,共享审定品种信息,加大品种退出力度,对不宜继续推广或有种植风险的品种要坚决予以退出。要加大执法力度,以种子质量指标、标签标注、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为主要内容,坚持普查与抽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认真开展种子市场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无证或侵权生产经营、虚假宣传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并社会媒体公开曝光,净化种子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和农民利益。
  
  
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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