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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发文字号】 中博基字[2010]02号
【颁布时间】 2010-02-24
【实施时间】 2010-0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1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三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三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博基字[2010]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08]1号),现就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三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申报特别资助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条件是:
  
  (一)在站期间表现出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二)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博士后;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的博士后;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的博士后,以及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的博士后;
  
  4、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的博士后;
  
  5、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等重点培养的博士后。
  
  (四)第47批面上资助和第三批特别资助不能同批申报。
  
  二、申报方式
  
  由设站单位、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组织并采取择优推荐的方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申报。申报人数原则上为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5,在站博士后人数不足15人的,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其中:
  
  (一)流动站设站单位组织推荐的人选,由所在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申报;
  
  (二)工作站设站单位的人选,由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汇总,并组织推荐和申报;
  
  (三)全军各流动站和工作站设站单位组织申报推荐的人选,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汇总审核并推荐;
  
  (四)在京的中央直属机构流动站和工作站设站单位组织推荐的人选,由设站单位直接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8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一式3份(A4纸1张,双面打印,以便存档)。
  
  (二)单位材料:
  
  1、推荐报告并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
  
  2、《申报表》电子版汇总后,发电子邮件,同时报光盘1张。
  
  (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暂不受理涉密材料。
  
  (四)有关样表参见中国博士后网。
  
  四、有关要求
  
  (一)特别资助的申报工作特别强调择优推荐。各单位要在组织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认真评议,做到公开、公正、择优,并在推荐报告中说明遴选工作过程和主要推荐理由。基金会不接受没有经过遴选的申报材料。
  
  (二)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另外的项目。博士后用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三)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四)申报日期为2010年4月15日至30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接受。
  
  中国博士后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基金管理处
  
  邮编:100083
  
  电子邮箱:postdoct2008@163.com
  
  联系电话:010-62335015 82387704(FAX)
  
  联系人:纪子英杨凯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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