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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遂宁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遂教办[2010]23号
【颁布时间】 2010-02-28
【实施时间】 2010-02-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2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14、加大视导力度,努力抓好高三毕业班工作,完善对高中教育质量的考核办法。
  
  (四)中小学管理。
  
  15、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远机制,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目前着重解决“教师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收费培训”、“占用学生节假日集体补课和上新课”、“下达升学指标并单纯以考试成绩排名排位”等社会反映强烈、严重违背教育规律、影响学生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关制度,从制度上、机制上来保障办学行为的规范。
  
  16、加强中小学常规管理,做好教学“六认真”工作。
  
  17、开展创建“遂宁市特色学校、优质教育学校、知名学校”活动。研究、制订《遂宁市特色学校评估标准》、《遂宁市优质教育学校评估标准》、《遂宁市知名学校评估标准》;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创建活动。
  
  18、启动一批从幼儿园到高中能实施双语教学的学校(点),以适应招商引资和引进高级人才的子女就学需求。
  
  19、做好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工作,组织修订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五)德育工作。
  
  20、加强团队、德育教育队伍建设。
  
  21、开展对新时期学生的思想状况的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德育工作手段,充实德育教育内容,切实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各阶段学校的重点。学前阶段抓好启蒙教育,小学阶段抓好养成教育,初中阶段抓好规范教育,高中阶段抓好成才教育。
  
  22、以“品读遂宁”活动为载体,开展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月”、 “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珍爱生命、保护铁路公路设施设备”、“十个一”、文明礼仪等系列活动。继续开展校风示范校建设。
  
  23、以“留守学生之家”的建设、管理、活动为平台,切实加强对“留守学生”的关爱工作,为留守学生快乐留守创造条件。关心、关爱贫困留守学生和孤残儿童。
  
  24、做好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集体的评选工作。
  
  25、加强对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和指导。
  
  26、抓好市教育局关工委工作。配合相关关爱团体,做好“十个一”和市关工委宣讲团的专题宣讲家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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