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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霍乱防控。加强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规范各级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的设置、工作内容及开诊。发生疫情及时处理,严格控制传染源,追踪病源,做好现场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流行,杜绝二代病人。 乙肝防控。保持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在1%以下。认真落实《2006-2010年山东省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加强乙肝疫苗接种管理,保证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率及首针及时接种率保持90%以上。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成人乙肝疫苗接种率。 流行性出血热防控。认真实施我省扩大免疫规划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接种工作,继续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力争发病人数保持平稳。 甲型H1N1流感防控。加强国家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和哨点医院的建设与管理,提高监测和检测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积极推动重点人群甲流疫苗接种工作。 人禽流感防控。按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认真履行疾控工作职责,落实人禽流感防控措施,提高人禽流感的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 狂犬病、流感、麻风病防控。强化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建设,加强与畜牧、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强化流感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健全流感监测网点,及时预测流感疫情发展态势,组织开展预防接种。认真实施《山东省麻风病综合防治行动计划》,落实麻风病患者救助措施,宣传麻风病防治政策和知识,消除歧视和偏见。 四、完善措施,促进免疫规划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项目,全面完成一类疫苗接种率在95%以上。继续开展脊灰强化免疫活动,保持全省无脊灰状态。认真落实《2006-2012年山东省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确保人群麻疹免疫力达到并保持在95%的水平。加强麻疹病例的监测管理和暴发疫情调查处置工作。预防医院感染,减少院内传播。加强常规免疫预防工作和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完善基础管理,进一步落实扩大免疫规划政策,完善免疫服务形式,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强化安全接种,加大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调查、诊断与处理。尽快出台《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妥善解决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全面落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关爱救助措施,逐步完善关爱救助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加强对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管理。 五、转变观念,积极推进慢病防治工作 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依托,制定《山东省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管理办法》,开展慢性病管理调研,探索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制定《山东省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指导和规范社区慢性病防控与规范管理工作。制定《山东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方案》,选择3-5个县(市、区)开展省级慢性病社区管理试点,探索建立“规范化、规模化、信息化”高血压、糖尿病社区管理模式,提高人群高血压知晓率和患者治疗率、控制率;探索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各司其职的“医防结合”模式。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35%。开展普及《居民医学死亡证明》、《居民死亡推断书》的使用,逐步建立全省死因登记和监测网络。继续做好淮河流域癌症综合防治工作。着手开展口腔卫生体系建设,探讨口腔卫生工作运行模式,开展口腔健康促进,探索建立口腔健康教育持续开展的工作机制。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治服务网络,落实《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不低于65%。积极推动安全社区创建活动,降低伤害危害强度。 六、突出重点,巩固提高地寄病防治成果 地方病防治。以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为重点,落实综合性防治措施。完成《全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终期考核评估方案》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县级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考核评估。制定地方病防治工作技术规范。加强高碘地区疾病防治工作,完善高碘病区防治策略。开展地方性氟中毒病情分层抽样监测,掌握全省地方性氟中毒的病情分布和流行状况。加大改水防氟工作力度,加强相关技术的应用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克山病、大骨节病、布病等地方病防治成果。研究制定《山东省地方病综合防治行动计划》。 寄生虫病防治。重点抓好疟疾、丝虫病和肠虫病防治。疟疾防治,认真落实《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实施《山东省肠道寄生虫病综合防治行动计划》,抓好试点县和项目点工作。继续做好苏鲁豫皖鄂五省疟疾联防和我省五市联防工作,加强疟防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落实防控措施。强化传染源的管理,落实疫点处置,加强监测,及时预警。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血吸虫病和土源性寄生虫病监测工作,认真做好消除丝虫病后的监测和慢性丝虫病患者的调查、关怀照料工作以及土源性线虫病的防治监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