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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公用局
【颁布时间】 2010-02-26
【实施时间】 2010-02-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3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安市政公用局关于做好近期供热工作安排的通知

西安市政公用局关于做好近期供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集中供热公司:
  
  春节以后我市气温持续升高,是近年来同期气温最高月份。为体现人性化的供热宗旨,节约能源,切实为广大市民百姓做好供热服务,在日最高温度不低于16℃的情况下,各供热企业要根据天气情况进行供热,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供热企业要根据每日气温变化情况,在保证供热质量的前提下,采取降压、降温等质调节和量调节措施,及时调整供热参数,以满足不同用户的用热需求;
  
  二、供热公司要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社区,督促协助各小区换热站适时调整小区供热,保证居民室内温度不低于16℃;
  
  三、根据用热负荷波动大,易对锅炉设备、管网产生不良影响的状况,各供热企业要加强供热管网和设备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保证锅炉设备、管网安全运行;
  
  四、如有用热单位决定停热,在提出书面申请后,各供热公司要及时办理。
  
  五、自备锅炉房供热的小区可在征得业主同意后,采取分段供热方式。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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