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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各高校确定1名精品课程联系人,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并请于3月10日前把精品课程联系人信息发邮件至市教委高教处(邮件地址:jw_gjc@bjedu.gov.cn,格式见附件3); 3.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及相关表格请各高校到市教委高教处网站(http://gjc.bjedu.gov.cn )下载。 (三)2010年精品课程评审分专家初审、会议评审、网上公示的阶段进行,各申报学校自课程申报之日起至4月1日北京市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结束期间,要保证申报课程网站的正常运转,保证专家可以通过授权审看课程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凡因申报课程所在学校原因导致专家无法正常浏览课程内容,且评审期内经提醒不能解决问题的,将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红莲陈雷 联系电话:660750435199484551994832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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