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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办[2010]31号
【颁布时间】 2010-02-26
【实施时间】 2010-02-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4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申报执行机构及职责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申报执行机构及职责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申报执行机构及职责方案

  
  为积极推进“科教兴洛”战略,优化我市职业教育结构,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的要求和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筹建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精神,确保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筹建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本着一切为了申报成功、一切为了学院建设、一切为了学院发展的精神,为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申报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二、申报执行机构及职责
  
  (一)申报工作组
  
  负责向省政府请示汇报筹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与省教育厅沟通、联系申报事宜;起草请示函与论证报告;掌控申报工作程序,编排工作日程,向筹办组下达工作目标、任务。
  
  组长:吴中阳(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萍(副市长)
  
  原文涛(市长助理)
  
  成员:高丽萍(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侯超英(市教育局局长)
  
  张冀昌(市总工会副主席)
  
  苗欣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二)筹办工作组
  
  负责落实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筹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协调解决筹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组长:原文涛(市长助理)
  
  副组长:高丽萍(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侯超英(市教育局局长)
  
  张冀昌(市总工会副主席)
  
  苗欣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根据筹建工作程序,筹建工作组下设7个工作小组。
  
  1.人事组
  
  负责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申报过程中的人事造册登记;人员审查、核编、入编与调动;人事档案、证书、证件收集;人才引进工作。
  
  组长:公小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员:张民强(市编办主任)
  
  张冀昌(市总工会副主席)
  
  苗欣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书理(市人事局纪检组长)
  
  2.基建组
  
  负责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高新区校区建设手续办理及整体、单体建筑规划;协调解决异地扩建中出现的问题;指导监督职教园区二期规划、建设。
  
  组长:潘守明(市建委副主任)
  
  成员:乔建红(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昭民(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王秋霞(洛阳新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局长)
  
  张汉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3. 资产组
  
  负责对洛阳职业技术学院资产进行清理登记;审验相关证件、资质;协调办理土地、房产过户等手续。
  
  组长:韦建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张冀昌(市总工会副主席)
  
  苗欣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4. 宣传组
  
  负责收集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申报宣传资料;汇编申报文件;制作申报音像短片。
  
  组长:张冀昌(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抽调相关人员
  
  5. 财务组
  
  负责整理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申报工作相关的账目、票据;审核教职工工资;理顺财政供给渠道。
  
  组长:韦建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从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抽调专业人员
  
  6. 教学、图书组
  
  负责设置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申报所需专业,协助编写教学培训计划;统计图书资料;筹集申报所需书目;指导图书编辑。
  
  组长:侯超英(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从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抽调专业人员
  
  7. 文秘、保障组
  
  负责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筹建领导小组会议的记录,起草印发会议纪要;负责实施方案等文案的起草工作;为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申报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组长:段敬全(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从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抽调专业人员
  
  三、工作制度及要求
  
  (一)筹办工作组在申报工作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筹办工作组的工作方案由各工作小组按工作职责制定,报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筹建领导小组审批,于2010年3月15日前完成;
  
  (三)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确保申报前期准备工作在2010年5月15日前完成;
  
  (四)申报工作实行例会制度。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筹建领导小组例会每月举行1次,听取各工作小组工作汇报;各工作小组例会每周举行1次;若遇需急办事项或按照领导同志指示,可召集临时会议;
  
  (五)申报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态度消极、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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