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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委: 为促进本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09〕82号)要求,市教委决定开展第十一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丰富中小学生学习生活;重在过程、重在参与;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评选办法:具体办法详见《评选活动指南》,可登录http://www.bjedu.gov.cn查询。 三、承办单位:北京市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 四、其它要求:请各区县教委协调有关部门积极组织中小学师生参加评选活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