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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教函[2010]55号
【颁布时间】 2010-02-20
【实施时间】 2010-0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4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
  
  为促进本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09〕82号)要求,市教委决定开展第十一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丰富中小学生学习生活;重在过程、重在参与;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评选办法:具体办法详见《评选活动指南》,可登录http://www.bjedu.gov.cn查询。
  
  三、承办单位:北京市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
  
  四、其它要求:请各区县教委协调有关部门积极组织中小学师生参加评选活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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