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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委[2010]43号
【颁布时间】 2010-02-25
【实施时间】 2010-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4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城镇经济“三强镇”、农村经济“十强乡镇”和单项工作“十强乡镇”的决定

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城镇经济“三强镇”、农村经济“十强乡镇”和单项工作“十强乡镇”的决定
  
  (淮委〔2010〕43号2010年2月25日)
  
  2009年,全市各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富民壮村强乡镇”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求真务实,奋力进取,乡镇经济实力得到显著提升。为进一步调动全市乡镇1党政组织和广大干群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性,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你追我赶、争先进位、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涟水县涟城镇等2009年度城镇经济“三强镇”、涟水县高沟镇等2009年度农村经济“十强乡镇”;淮阴区王营镇等2009年度工业入库税收“十强乡镇”、金湖县黎城镇等2009年度乡镇工业集中区“十强乡镇”、清浦区黄码乡等2009年度高效农业“十强乡镇”、盱眙县淮河镇等2009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十强乡镇”(名单附后)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乡镇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乡镇要学习先进,赶超先进,抢抓机遇,开拓创新,为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城镇经济“三强镇”农村经济“十强乡镇”和单项工作“十强乡镇”名单
  
  一、城镇经济“三强镇”
  
  涟水县涟城镇楚州区淮城镇淮阴区王营镇
  
  二、农村经济“十强乡镇”
  
  涟水县高沟镇市经济开发区徐杨乡盱眙县马坝镇市经济开发区钵池乡清浦区城南乡楚州区施河镇金湖县戴楼镇洪泽县朱坝镇涟水县朱码镇金湖县闵桥镇
  
  三、单项工作“十强乡镇”
  
  (一)工业入库税收“十强乡镇”
  
  淮阴区王营镇市经济开发区徐杨乡金湖县黎城镇涟水县涟城镇市经济开发区钵池乡洪泽县高良涧镇清浦区城南乡楚州区淮城镇盱眙县盱城镇涟水县朱码镇
  
  (二)乡镇工业集中区“十强乡镇”
  
  金湖县黎城镇淮阴区王营镇楚州区施河镇金湖县戴楼镇涟水县高沟镇涟水县涟城镇 盱眙县马坝镇洪泽县朱坝镇清浦区盐河镇盱眙县明祖陵镇
  
  (三)高效农业“十强乡镇”
  
  清浦区黄码乡(种植业)淮阴区丁集镇(种植业)淮阴区码头镇(种植业)楚州区苏嘴镇(种植业)涟水县义兴镇(种植业)楚州区流均镇(水产业)金湖县涂沟镇(水产业)盱眙县明祖陵镇(水产业)洪泽县共和镇(畜禽业)盱眙县官滩镇(畜禽业)
  
  (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十强乡镇”
  
  盱眙县淮河镇洪泽县岔河镇洪泽县东双沟镇淮阴区棉花庄镇清浦区和平镇楚州区南闸镇楚州区马甸镇涟水县保滩镇金湖县银集镇金湖县塔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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