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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02-25
【实施时间】 2010-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5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水利振兴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水利振兴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政办发〔2010〕1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新思路,深入开展“水利振兴杯”竞赛活动,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在竞赛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领导重视、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根据省水利厅综合考评结果,经省政府同意,现授予西安市、渭南市、安康市和蓝田县、户县、凤翔县、千阳县、礼泉县、永寿县、铜川市王益区、蒲城县、富平县、安塞县、子长县、子洲县、府谷县、镇巴县、宁强县、旬阳县、白河县、丹凤县、山阳县等22个市、县(区)人民政府2009年度全省“水利振兴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授予连续10年荣获“水利振兴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的子洲县人民政府竞赛活动特等奖,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争取更大的成绩。希望其他市、县(区)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地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努力开创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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