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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复[2010]11号
【颁布时间】 2010-02-20
【实施时间】 2010-0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5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政府关于太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更名的批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太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及其职能的请示》(苏建园〔2010〕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加强对太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根据风景名胜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将“江苏省太湖风景区建设委员会”更名为“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太湖风景名胜区管理的领导协调工作。同时,将“江苏省太湖风景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太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依法履行对太湖风景名胜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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