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开封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汴政[2010]24号
【颁布时间】 2010-02-21
【实施时间】 2010-0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6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开封市供销社进行表彰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9年,市供销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企业改革创新为重点,圆满地完成了市棉麻总公司的整体改制工作。实现了当年改制,当年开工建设。通过改制,引资3.5亿元,建设投资集高纺织、物流和仓储业的现代企业。目前,已实际投资1.2亿元,建成后,年产值将达10亿元,利税5000万元。以加快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工程为主线,为农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新建和改造各类超市、连锁店2000个,农资、日用消费品等配送中心17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10个;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52个,在我市初步建起了以县(区)级大型超市和配送中心为龙头,以乡(镇)级综合服务中心为骨干,村级农家店和小超市为基础的县(区)、乡(镇)、村三级现代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全系统全年实现税收1448万元,比上年增长41%,创多年来最高水平。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开封市供销社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开封市供销社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强力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为促进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又好又快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