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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梅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梅市府[2010]21号
【颁布时间】 2010-02-25
【实施时间】 2010-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7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梅州外经贸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突出贡献单位和2009年度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梅州外经贸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突出贡献单位和2009年度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梅市府〔2010〕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持续扩散蔓延,导致全球性经济衰退,国际贸易急剧下滑。面对历史罕见的困难和挑战,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促进一保持”要求,全力以赴保增长、促稳定,努力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取得了外贸逆势增长、结构不断优化的较好成绩,为实现全市外经贸稳定发展,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据海关统计,2009年全市实现进出口7.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5%,其中:出口6.7亿美元,比增16%,进出口增幅和出口增幅均居全省前列。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外经贸持续稳定发展,市政府决定,对2009梅州外经贸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12个单位和评为2009年度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的梅县人民政府等16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破难克艰,创新发展,争取更大成绩。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外经贸工作的领导,抢抓机遇,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加快我市外经贸稳定快速发展,为推动梅州加快绿色崛起、实现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1.2009梅州外经贸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突出贡献单位名单
  
  2.2009年度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09梅州外经贸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突出贡献单位名单
  
  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梅州市外经贸局
  
  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国税局
  
  梅州海关
  
  梅州检验检疫局
  
  人行梅州中心支行(梅州外汇管理局)
  
  梅州市招商办
  
  梅州市口岸局
  
  中国银行梅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梅州分行
  
  附件2
  
  2009年度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进出口综合奖
  
  一等奖:梅县、丰顺县、大埔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兴宁市、五华县、平远县人民政府
  
  三等奖:梅江区、蕉岭县人民政府
  
  二、吸收外资综合奖
  
  一等奖:梅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梅江区、兴宁市、平远县、五华县人民政府
  
  三等奖:丰顺县、蕉岭县、大埔县人民政府
  
  三、外贸保增长工作奖
  
  一等奖:梅县外经贸局、丰顺县经贸局、大埔县外经贸局
  
  二等奖:兴宁市外经贸局、五华县经贸局、平远县经贸局
  
  三等奖:梅江区外经贸局、蕉岭县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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