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滁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滁政[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2-24
【实施时间】 2010-0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7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金融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金融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滁政〔2010〕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全市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改进金融服务,为促进滁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根据《滁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经考核研究,市政府决定授予中国人民银行滁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滁州监管分局、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社滁州办事处为“2009年度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发扬成绩,联系实际,认真贯彻国家金融监管政策,努力为滁州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促进滁州经济发展为己任,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实现“双超”和“追宿迁、超千亿、进前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滁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