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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汕头市建设局
【发文字号】 汕府建通[2010]32号
【颁布时间】 2010-02-24
【实施时间】 2010-0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7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汕头市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10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10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
  
  (汕府建通[2010]32号)
  
  各区县建设局,各勘察设计企业: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10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办市函〔2010〕6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2009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10年定期报表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2009年年报开始执行新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简称《统计报表制度》)。凡持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证书的企业均应按要求报送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和季度报表,对不按时报送以及未报送统计报表的企业,我局将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进行处理。
  
  二、各勘察设计企业要参加由省建设信息中心组织的统计培训,认真学习新的《统计报表制度》和系统操作,统计培训暂定3月4日,各企业应于3月2日前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主页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培训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地点由省建设信息中心另行通知。
  
  三、2009年年报和2010年定期报表报送要求
  
  (一)《统计报表制度》中建勘设1表至5表为年度统计,勘察设计企业须于2010年3月12日前通过网络方式上报2009年年报数据,同时向我局设计城建科上报纸质报表、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含变更记录)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每张报表及资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二)《统计报表制度》中建勘设6表为季度统计,各勘察设计企业应于每季季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发送报表。
  
  四、“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具体操作、系统升级、软件序列号等问题由软件开发单位负责。已有EI V4.0或V4.1版本软件的企业,可以通过软件在线升级功能,获得最新版本EIV4.1.0 build 16,或登录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cir.com.cn/detail.aspx?msgID=10461,下载EIV4.1.0 build 16版本软件安装包或者升级包进行升级。未使用“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企业,请直接与软件开发单位联系报表申报事宜,联系电话:(0760)88920836、88920803,传真:88920936,技术支持QQ:44528936。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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