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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行政执法证2010年换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莆政办〔2010〕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定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省政府自2005年以来统一发放的行政执法证即将到期。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连续性,经市政府同意,成立莆田市行政执法证2010年换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傅冬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许冬红(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丽红(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焕新(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卞玉辉(市人事局副局长) 魏然(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 成员:何华(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科长) 康华芳(市建设局法制科科长) 刘建国(市规划局法规监察科科长) 吴春铧(市交通局政法路政科负责人) 郑平文(市国土局法规监察科科长) 蔡金凤(市农业局法规科科长) 柳金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法规科科长) 陈曙光(市财政局税政调法科科长) 刘国辉(市海洋与渔业局计划法规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法制办,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承担,联系电话:2296730,联系人:黄晓静。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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