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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莆田市政府
【发文字号】 莆政办[2010]19号
【颁布时间】 2010-02-24
【实施时间】 2010-0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8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行政执法证2010年换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行政执法证2010年换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莆政办〔2010〕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定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省政府自2005年以来统一发放的行政执法证即将到期。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连续性,经市政府同意,成立莆田市行政执法证2010年换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傅冬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许冬红(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丽红(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焕新(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卞玉辉(市人事局副局长)
  
  魏然(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
  
  成员:何华(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科长)
  
  康华芳(市建设局法制科科长)
  
  刘建国(市规划局法规监察科科长)
  
  吴春铧(市交通局政法路政科负责人)
  
  郑平文(市国土局法规监察科科长)
  
  蔡金凤(市农业局法规科科长)
  
  柳金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法规科科长)
  
  陈曙光(市财政局税政调法科科长)
  
  刘国辉(市海洋与渔业局计划法规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法制办,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承担,联系电话:2296730,联系人:黄晓静。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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