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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字号】 川环办发[2010]19号
【颁布时间】 2010-02-23
【实施时间】 2010-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9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环办发〔2010〕19号)
  
  各市(州)环保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09年度实施情况考核工作的函》(环办[2010]123号),环保部等六部委组成考核组将于2010年3月对我省2009年度《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以下简称《三峡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请各市(州)做好迎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考核内容
  
  1、《三峡规划》中涉及我省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情况。
  
  2、考核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考核断面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局等部门四川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9]56号))。
  
  3、水污染治理项目完成率。
  
  (二)考核方式
  
  考核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和核查治污项目等方式开展工作,并重点对水质、治污项目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二、考核准备与要求
  
  (一)做好污染治理项目相关材料的准备。 一是根据2009年底治污项目进展情况,准备项目档案支撑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可研、环评、验收及资金使用情况等);二是与2008年国家考核认定结果进行核对,对相应材料进行查漏补缺,务必使材料与项目进展相吻合;三是排污单位的废水达标情况。包括:国控、省控污染源家数、监督性监测情况(应分别为废水排放达标率和COD排放达标率);四是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及联网情况。包括: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备台数、监控平台建设及运行,是否联网(省、市、县)等具体情况、进展程度;五是切实做到一个项目一个档案。
  
  (二)按时上报材料。请各市州环保局将项目材料于3月5日前报送省环保厅。请成都市重点做好迎接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环保厅工业处秦海鑫
  
  电话:028-86112547
  
  附件:08年三峡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项目国家认定结果表(略)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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