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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发改函[2010]28号
【颁布时间】 2010-02-23
【实施时间】 2010-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9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7省道义乌至诸暨段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7省道义乌至诸暨段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10〕28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37省道义乌至诸暨段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10〕8号)及义乌市发改局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义乌市作为浙中城市群的核心城市之一,现有37省道虽经改移,随着城市的迅速扩大,大部份的省道公路已经成为城市道路,过境车辆穿越市区,交通拥挤、混合交通、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义乌市城市总体规划,提升37省道的通行能力,完善浙中城市群交通网络,促进义乌城市化进程。项目符合省公路水运“十一五”规划和我省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调整意见。
  
  二、建设规模
  
  项目起点为义乌市东部廿三里街道坑塘村西侧,终于诸暨市安华镇南与诸暨03省道复线公路一期工程相交。主线长约28.4公里,其中义乌段约23.5公里,诸暨段约4.9公里。同步建设李宅连接线,长约3.3公里与廿东公路相连。
  
  项目采用原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起点至西岸段及连接线采用六车道标准,路基宽36.0米;西岸至终点段采用四车道标准,路基宽24.5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12.2亿元(其中义乌段10.5亿元,诸暨段1.7亿元),建设资金由省交通运输厅补助2.3亿元(其中义乌段1.9亿元,诸暨段0.4亿元),其余资金分别由义乌市、诸暨市财政出资解决。项目法人分别为义乌市交通局、诸暨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招标投标
  
  本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项目施工、监理及重要材料设备采用公开招投标。
  
  五、其他
  
  项目的建设将改善行车条件,缓解道路拥堵,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中节能降耗措施。优化各个不同路基断面过渡段,做好与相交道路的交叉方案设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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