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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发改函[2010]55号
【颁布时间】 2010-02-23
【实施时间】 2010-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9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7省道义乌青口至苏溪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7省道义乌青口至苏溪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通知
  
  (浙发改函〔2010〕55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37省道义乌青口至苏溪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10〕7号)及义乌市发改局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37省道义乌段除与东阳交界处约2.7公里路段已改造为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外,其余路段均为二级加宽。青口至苏溪段作为义乌国际商贸区和苏溪义北副城区的主要连接道路,承担着省道公路过境交通的压力,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规模的扩大,现有公路街道化严重、通行能力下降,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项目的建设对完善浙中城市群道路交通网络,提升37省道整体通行能力,促进义乌国际商贸区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是必要的。项目已纳入2009年浙江省公路水运投资计划,符合《义乌市公路水运建设规划(2004-2020)》。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起于义乌江东街道37省道青口圆盘,终于苏溪镇周村。路线全长约18.15公里,其中利用已建苏福路1.05公里,在建阳光大道2.4公里,实际建设里程14.7公里。
  
  项目采用原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并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起点至商城大道段(K0+000~K2+500),采用路基宽31.5米;商城大道至苏福路段(K2+500~K9+300),路基宽42.0米;苏福路至终点段(K13+900~K18+147),路基宽36.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7.3亿元,建设资金由省交通运输厅补助1.1亿元,其余部分由义乌市财政出资解决。项目法人为义乌市交通局。
  
  四、招标投标
  
  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施工、监理及原材料、重要设备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
  
  五、其他
  
  项目的建设将改善行车条件,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建议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中节能降耗措施。优化道路交叉方案,进一步做好对桥梁处进行详细地质勘察,对老桥拼宽方案深化论证,以确保桥梁结构安全合理。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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