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2-23
【实施时间】 2010-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9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岭头至西垣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岭头至西垣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的通知
  
  金华市交通局:
  
  2009年12月27日,我厅委托省公路局主持召开了东阳市岭头至西垣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议。现将专家组评审意见印发给你局,请据此继续推进前期工作,抓紧办理相关专项审批手续。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代章)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陈伟华,电话:0571-87813837)
  
  
东阳市岭头至西垣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东阳市岭头至西垣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通知》(浙交会〔2009〕363号),2009年12月27日,省公路局在东阳市主持了东阳市岭头至西垣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金华市、东阳市有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并组成专家组。与会代表听取了金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对“工可”报告的介绍,赴实地踏勘了重点路段,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现将专家组意见综述如下:
  
  一、对“工可”报告的评价
  
  本项目的“工可”报告是根据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编制的,文本格式基本规范,内容基本齐全,基本符合“工可”报告编制办法规定的要求和深度。
  
  二、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是东白山景区进出的最主要通道,现有公路等级较低,且坡陡、弯急,已不能适应当地旅游事业的发展和沿线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东阳市岭头至西垣公路工程的建设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精神,符合“推进三大建设,打造畅通浙江”和“建设大路网,打造五型路”的要求,也符合东阳市交通“十一五”建设规划,对完善东阳市公路网络布局、提升公路网的整体服务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沿线区域旅游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都起到重要作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三、交通量的发展预测
  
  专家组认为“工可”报告中对交通量发展通过交通量与经济发展的相关分析采用“四阶段法”进行预测的方法基本可行,预测结果基本可信,经适当调整和补充完善后,可作为经济评价和技术标准采用的依据。
  
  四、路线走向和工程规模
  
  本项目起点为东阳市岭头村,与22省道诸东线相接,经高升、东角尖、大潦岗、东白天池、虎鹿镇、东白山庄、东白山茶厂、岩屋尖后,至终点西垣村的磨水苍,路线全长约20.5公里,其中隧道约780米/3座。
  
  五、工程技术标准
  
  赞同本项目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受地形地貌条件限制,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
  
  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规定值。
  
  六、经济评价
  
  专家组认为,本报告采用的经济评价方法基本可行,工程建成后使公路运输更为安全、便捷,对沿线社会经济和旅游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在进一步优化设计、降低工程造价的基础上,其国民经济分析基本可行。
  
  七、问题与建议
  
  (一)原则赞同设计推荐的路线总体走向方案,建议在下阶段按灵活运用技术指标的原则,对全线的平纵线形作进一步优化,尽可能提高公路平纵面指标,节约土地资源,减少土石方开挖数量和对环境的影响。
  
  (二)关于路线方案比选。鉴于设计单位推荐的基本方案行车里程短、占用基本农田较少,造价也较低,且有利于行车安全,经综合比选,专家组原则赞同采用设计推荐的基本方案。
  
  (三)考虑到本项目功能和所处地理环境,专家组原则赞同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并建议在下阶段对路面各结构层的厚度作进一步技术经济比选。
  
  (四)专家组建议下一阶段要抓紧探明全线的工程地质情况,尤其对桥梁、隧道和高边坡位置作详细勘察,进一步优化桥梁配跨、下部结构和隧道的衬砌支护以及边坡防护设计。
  
  (五)考虑到本项目功能地位,专家组建议在初步设计阶段要做好路线的交叉口方案设计,并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全线的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确保行车安全。
  
  (六)专家组建议本项目结合景区建设的要求,充分考虑旅游设施的要求,并与景观设计相结合,以充分发挥项目功能。
  
  (七)专家组建议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抓紧完善环评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有关手续。
  
  (八)请东阳市政府协调好发改、国土、规划、财政、环保、水利、农业、林业和东白山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及沿线乡镇的有关事宜,以利工程顺利实施。
  
  八、本项目总投资控制在3.6亿元以内。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