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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相关问题的批复 (渝水河复〔2010〕1号) 丰都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相关问题的请示》(丰都水务文〔2009〕232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关于“采砂船能否夜间作业”的问题 《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中没有采砂船能否夜间作业的相关规定。但为了保证采砂作业安全,原则上不允许采砂船夜间作业;确需夜间作业的,采砂业主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必须落实夜间作业安全保障措施,否则,严禁夜间作业。 二、关于“办理采砂许可证时,是否要求对采砂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其培训工作由那个部门负责。采砂船上的船员能否兼任采砂人员”的问题 《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中对采砂许可条件有明确的规定。船员必须持有船员证书。船员的培训和颁证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和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执行。 为确保从事采砂作业人员的安全,采砂业主应根据采砂作业岗位职责配备相应工种的采砂人员。按有关规定,该持证上岗的采砂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权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请你局按照河道采砂安全规定,严格加强现场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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