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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2010〕63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我市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裴金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赵晓波(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长树(市国土房产局局长) 成员: 郑东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郝勇(市中院副院长) 曹锦彪(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黄家列(市监察局局长) 阮跃国(市建设管理局局长) 赵燕菁(市规划局局长) 朱子鹭(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灿民(思明区区长) 黄国彬(湖里区代区长) 倪超(集美区区长) 林国耀(海沧区区长) 陈琛(同安区区长) 柯志敏(翔安区区长) 郭金炼(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国土房产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房产局郭金炼副局长兼任。 各区要相应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以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