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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2010]63号
【颁布时间】 2010-02-22
【实施时间】 2010-0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0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2010〕63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我市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裴金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赵晓波(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长树(市国土房产局局长)
  
  成员:
  
  郑东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郝勇(市中院副院长)
  
  曹锦彪(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
  
  黄家列(市监察局局长)
  
  阮跃国(市建设管理局局长)
  
  赵燕菁(市规划局局长)
  
  朱子鹭(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灿民(思明区区长)
  
  黄国彬(湖里区代区长)
  
  倪超(集美区区长)
  
  林国耀(海沧区区长)
  
  陈琛(同安区区长)
  
  柯志敏(翔安区区长)
  
  郭金炼(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国土房产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房产局郭金炼副局长兼任。
  
  各区要相应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以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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