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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 有计划地推进高校党内民主建设。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保障高校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订高校二级学院党组织负责人直选工作意见、高校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全面实施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建立健全党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等制度,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认真研究规范高职院校召开党代会的办法,促进高职院校党的建设。 6.积极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创新。贯彻落实全省高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学习贯彻第十八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在创新组织设置、强化组织功能、增强党员素质、夯实党建工作力量、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成效。以“凝心聚力促发展”为主题,在高校基层党组织中深入开展第四轮支部建设创新活动,进一步激发支部创新活力。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比表彰工作。在高校系统评选的基础上,向省委推荐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7.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互助制度,鼓励和支持公办高校对口支持民办高校,并积极探索从公办本科院校选拔德才兼备的后备干部和刚退下来的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到民办高校任职,兼任党建联络员。 8.进一步抓好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以制度建设为中心环节,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工作,开展对近几年来上级有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情况的检查。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认真贯彻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责任追究,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谈话制度,强化干部管理和监督。开展高校领导干部兼职问题的专项清理,规范高校领导干部兼职行为。安排两所高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巡查。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进一步规范科研、服务地方行为,端正学术风气,强化对二级学院的监管,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处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后勤服务、奖助学金发放、科研经费使用、学术腐败等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积极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增建示范点,推进廉政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9.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健全高校安全稳定工作机制,重点做好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大学生思想动态的定期研判、重点人群帮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健全校园安全稳定月度工作重点制度,夯实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基础。坚持教育引导为主,指导各高校开设有关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宗教知识课程,切实落实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法律规定。加强校园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学生社团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管理。以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完善校园安全管理为重点,尽最大努力减少大学生非正常伤亡事件的发生。建立高校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网上舆情的把握和干预。组织开展平安校园考评和复查,遴选1/3左右的高校进行复查,推动高校进一步健全人防、技防、物防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