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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发文字号】 青农机管字[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5-25
【实施时间】 2010-05-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1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接上页]

  (三)深化“平安农机”建设,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实现新的提高。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机监管推广体系。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农机部门的监管职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率达70%、挂牌率达66%;驾驶员持证率达63%,农机“三率”水平继续在全省领先。全市农机事故率大大低于国家标准,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目前,全市已创建国家级平安示范县1个,省级示范县2个。莱西市在乡镇农机监理中队的基础上,赋予农机推广职能,探索在基层建立集农机监理、推广于一体的综合性农机公共服务组织。即墨市依靠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建立了6个监理中队,实行区域化管理,促进了农机监理体系的完善。胶州市以里岔等4处乡镇为重点开展无证无牌拖位机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总之,在市普法办的领导和支持下,通过局普法领导小组的高度重视,我局圆满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今后,我局将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普治并举,巩固成果,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努力适应新形势要求,在普法工作各个方面做出更大成绩。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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