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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颁布时间】 2010-05-20
【实施时间】 2010-05-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1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2、浙江省县(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评分表
  
  3、浙江省县(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申请报告
  
  附件1
  
  浙江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考核验收标准
  
  
  
  
  
  项目
  
  考核内容
  
  验收标准
  
  检查内容
  
  
  
  机构设置
  
  (25分)
  
  1、机构相对独立
  
  (9分)
  
  1、机构与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科研单位合署的扣9分;2、与工程管理部门合署、不具独立法人扣5分。
  
  检查机构设置情况。
  
  
  
  2、内设机构分工合理,机构职能齐全(9分)
  
  1、内部分工不明确的扣5分;2、无工程质量监督职能扣9分;3、无安全监督职能扣3分;4、其他职能每缺少一项扣1分。
  
  
  
  3、有满足工作需求的工作条件(7分)
  
  1、办公场所不少于60平方米,每少10平方米扣2分;2、无现场常规检测设备的扣3分;3、无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电话等办公设备,每缺一项扣2分。
  
  实地检查。
  
  
  
  人员设置
  
  (35分)
  
  1、人员到位,专业结构合理(9分)
  
  1、人员少于6人的,每少一人扣2分;2、技术人员不达到70%的,每少一人扣3分。
  
  检查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2、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对口,具有任职资格和监督工作经历(9分)
  
  1、非直接从事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每一人扣3分;2、不具有交通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每一人扣3分;3、无一年以上监督工作经历的,每一人扣2分。
  
  
  
  3、在岗人员通过相关业务和行政执法培训,对本职工作任务明确(7分)
  
  1、未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扣2分;2、未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扣2分;3、全员10%以上人员对本职工作不明确或不清楚扣3分。
  
  与机构负责人座谈,与职能部门人员座谈,查看记录。
  
  
  
  4、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交通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任职资格,对质量安全工作理解正确,对年度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有详细计划安排(10分)
  
  1、主要负责人不具有交通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扣4分;2、对质监安全工作文件理解不确切或不正确扣1-3分;3、对年度质量安全工作无计划或计划不详扣1-3分。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检查内容
  
  
  
  制度建设
  
  (20分)
  
  1、建立健全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实施细则⑵岗位职责⑶监督人员守则⑷监督手册及使用⑸技术资料存档制度⑹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⑺各项内部管理制度⑻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修制度(10分)
  
  1、每少一项制度扣2分;
  
  2、制度未正常执行,每一项扣1分。
  
  检查各项制度的建立情况,并抽问部分人员了解各项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
  
  
  
  2、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10分)
  
  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每一项扣3分。
  
  与机构负责人座谈,与职能部门人员座谈,查看记录。
  
  
  
  工作要求
  
  (20分)
  
  1、辖区内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100%(6分)
  
  覆盖率低于100%,每少5%扣1分。
  
  检查监督计划书,核实当年交通建设年计划完成情况。
  
  
  
  2、受监工程合格率达100%(5分)
  
  每有一项工程(整体工程)不合格扣2分。
  
  检查监督计划书,核实工程质量等级评定鉴定书和竣工验收报告。
  
  
  
  3、受监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5分)
  
  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扣5分。
  
  核实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4、各有关单位对单位工作的评价(4分)
  
  1、反映良好得4分;2、反映不佳或意见不一扣1-4分。
  
  与有关单位座谈,听取反映。
  
  附件2
  
  浙江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考核验收评分表
  
  申请考核单位:自评时间:
  
  考核时间:
  
  
  
  
  
  序号
  
  考核项目
  
  满分
  
  自评
  
  考核得分
  
  
  
  一
  
  机构设置
  
  (25分)
  
  1、机构相对独立
  
  9
  
  
  
  
  
  
  
  2、内设机构分工合理,机构职能齐全
  
  9
  
  
  
  
  
  
  
  3、有满足工作需求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7
  
  
  
  
  
  
  
  二
  
  人员设置
  
  (35分)
  
  1、人员到位,专业结构合理
  
  9
  
  
  
  
  
  
  
  2、专业技术人员为直接从事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有任职资格和监督工作经历
  
  9
  
  
  
  
  
  
  
  3、在岗人员应通过相关业务培训,对本职工作任务明确
  
  7
  
  
  
  
  
  
  
  4、主要负责人对质监工作有正确理解,对年度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有详细计划安排
  
  6
  
  
  
  
  
  
  
  5、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任职资格
  
  4
  
  
  
  
  
  
  
  序号
  
  考核项目
  
  满分
  
  自评
  
  考核得分
  
  
  
  三
  
  制度建设
  
  (20分)
  
  1、建立健全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0
  
  
  
  
  
  
  
  2、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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