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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交通局: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安吉县晓墅至南林场公路改建工程等两个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通知》(浙交会〔2010〕10号),2010年1月15日至16日,我厅委托省公路局主持召开了安吉县晓墅至南湖林场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议。现将专家组评审意见印发给你局,请据此继续推进前期工作,抓紧办理相关专项审批手续。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代章)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联系人:何胜春,电话:0571-87809293) 安吉县晓墅至南湖林场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安吉县晓墅至南林场公路改建工程等两个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通知》(浙交会〔2010〕10号),2010年1月15日至16日,省公路局在安吉县主持了晓墅至南湖林场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湖州市、安吉县有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并组成专家组。与会代表听取了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对“工可”报告的介绍后,赴实地踏勘了重点路段,并进行了认真讨论。现将专家组意见综述如下: 一、对“工可”报告的评价 本项目的“工可”报告是根据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编制的,文本格式基本规范,内容基本齐全,基本符合“工可”报告编制办法规定的要求和深度。 二、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晓墅至南湖林场公路是安吉县公路交通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着梅溪、高禹这两个安吉县的重要乡镇,且沿线两侧分布有月亮山工业园区和天子湖工业园区,是安吉县公路网络主骨架之一。现有公路等级较低,基本为四级公路,路况较差,已不能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和旅游业发展的要求。该项目的建设符合我省“推进三大建设,打造畅通浙江”和“建设大路网,打造五型路”的要求,也符合安吉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十一五”交通建设规划,对完善安吉县公路网络布局,提升公路网的整体服务水平,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和旅游业的发展,推进区域城市化进程都将起到重要作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三、交通量的发展预测 专家组认为“工可”报告在现有公路交通量资料的基础上,通过交通量与经济发展的相关分析采用直接法进行交通量预测的方法基本可行,预测结果基本可信,经适当调整和补充完善后,可作为经济评价和技术标准采用的依据。 四、路线走向和工程规模 本项目起点为安吉县梅溪镇11省道与县道晓于线的交叉口,经晓墅港、姜家大村后利用正在建设的梅溪大桥,再经树枝陇、草荡水库、甲子村、彭家湾、青山,在古苑村下穿杭长高速公路,再经张芝村、袁家畈、孙家塘,至终点高禹镇南湖林场,与12省道相接,路线全长约17.9公里,扣除利用的在建段K2+900至K4+100,实际建设里程约16.7公里。 五、工程技术标准 赞同本项目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5米。 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规定值。 六、经济评价 专家组认为,本报告采用的经济评价方法基本可行,工程建成后使公路运输更为安全、便捷,对沿线社会经济和旅游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在进一步优化设计,降低工程造价的基础上,其国民经济分析基本可行。 七、问题与建议 (一)原则赞同设计推荐的路线总体走向方案,建议在初步设计阶段灵活运用技术指标,对全线的平纵线形作进一步优化,尽可能提高线形指标(考虑远期按一级控制),节约土地资源,减少土石方工程数量和对环境的影响。 (二)关于路线方案比选 “工可”报告对起点至K4+100段进行了K1和B1两个方案的比选,推荐方案K1较比较方案B1虽线形指标较差,但与梅溪镇的规划符合性相对较好,征地拆迁数量较少,造价相对较低。专家组建议下阶段在进一步优化线形的基础上,结合城镇规划对两方案做进一步的技术经济比选。 “工可”报告对起点至K4+700-K8+600段进行了K2和B2两个方案的比选,推荐方案K2较比较方案B2虽造价稍高,但路线较短,线形指标较好,符合月亮山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有利于全线的土石方平衡,原则赞同设计推荐的K2方案。 (三)专家组建议在初步设计阶段充分考虑新老路基结合部位的处理问题,以利于新老路的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