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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合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合农[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2-19
【实施时间】 2010-02-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2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2010合肥市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接上页]

  8、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一是明确执法机构,落实专职执法人员;二是进一步落实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和教育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三是落实执法装备,及时高效地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从而实现机构健全、队伍精干、依法行政、保障有力、监督有效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
  
  9、加强部门联合,推行农资连锁店经营和定点经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逐步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目前,安徽农家福、安徽喜洋洋农资已在我市分别设立的连锁经营店221家、127家),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10、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应急体系。实行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测相结合,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修订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和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机制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农委成立了由何杰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参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附表1、2)。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机构,明确责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主任具体抓、多部门配合、合力监管的工作制度。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落实经费,统筹安排好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承担起法定监管职能。
  
  2、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农业系统各部门要加强合作,形成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的工作体制和机制。要充分利用检测、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优势,统筹安排,形成技术保障合力。要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整合现有资源,加快构建技术服务网络、检验检测网络和行政执法网络,形成全方位监管的工作体系,形成部门内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部门间相互支持,合力监管的工作局面。
  
  3、强化执法保障机制建设。组织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专项检查。从抓源头、抓重点、抓大案要案入手,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和重点季节的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整顿执法队伍作风,严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和滥用职权。要切实做到 “五不放过”,查源头,堵漏洞,重拳出击,依法从严查处一批大案要案,达到“发现一批,查处一批,严惩一批,曝光一批,警示一片”的整治效果。
  
  4、加强宣传,强化监督。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要着眼于维护农民利益和保护消费者健康两个基点,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规定,组织培训、送科技下乡、开展农资打假和优质农产品生产示范等形式,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建立“诚信企业”和“黑名单”“两单”公示制度,打假保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加强部门联动、上下联手,强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要按照市县联动、市区联手、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活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条块协同,密切合作,同时加强与各级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部门间的定期通报、联络员会议、大案要案协作查办等协调运转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的效能。
  
  附件:
  
  1、合肥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2、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联系方式
  
  3、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活动安排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1
  
  合肥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组长:何杰市农委主任
  
  副组长:张厚伦市农委副主任
  
  肖波市农委总农艺师
  
  成员:朱守胜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刘和东委监察室主任
  
  李俊委农业局副局长
  
  张晓蓉委农业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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