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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泉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泉政文[2010]45号
【颁布时间】 2010-02-18
【实施时间】 2010-0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2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泉州市加强崇武至秀涂海岸带资源环境保护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加强崇武至秀涂海岸带资源环境保护的决议》,加强对崇武至秀涂海岸带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泉州市加强崇武至秀涂海岸带资源环境保护协调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建国 市政府市长
  
  副 组 长:廖小军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洪泽生 市政府副市长
  
  林伯前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林万明 惠安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
  
  吴汉宗 台商投资区筹委会常务副主任
  
  傅春添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甘荔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永宁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
  
  詹汉民 市财政局局长
  
  赖开族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文儒 市建设局局长
  
  柯仲秋 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锡明 市交通局局长
  
  张一申 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
  
  王春金 市农业局局长
  
  朱启平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张建生 市林业局局长
  
  陈碧云 市环保局局长
  
  张锡坤 市旅游局党组书记
  
  林水湖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世清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齐永洁 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
  
  许国强 市边防支队支队长
  
  宋剑华 市海事局局长
  
  杨树青 惠安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惠安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由林万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吴汉宗、傅春添、杨树青同志兼任。
  
  
二○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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