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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德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德政发[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2-12
【实施时间】 2010-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3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先急后缓”的原则,确定2010年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实施好十项民心工程。
  
  一、改善中低收入群众住房条件
  
  (一)加快中心城区城中村、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步伐。
  
  1.完成胜利街、米市街旧住宅区以及肖何庄、七里庄、坡芦村、辛庄、陈公村、大东关、马庄等7个村区的改造。
  
  责任单位:德城区政府。
  
  2.完成小辛庄、袁桥村、陈段庄等城中村改造,配合市城市资产经营公司完成郭家庵等城中村的改造。
  
  责任单位: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完成“古运新城”社区建设,对石家园、豆腐巷、航运路、恒烁特钢小区4个棚户区及南陈庄、芦庄2个城中村实施改造。
  
  责任单位: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完成德兴北大道及解放北大道2个环卫处旧住宅区的改造。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二)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1.全市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5万平方米。其中:
  
  中心城区建设乾城二期和晶华集团大坝公司经济适用房项目,总建设规模不少于5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建委。2.各县(市、区)建设规模不少于2万平方米、竣工面积不少于1.4万平方米。全市力争解决250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责任单位:市建委、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快实施农房改造。全市新建农村住房10万户,改造农村危房1.5万户。
  
  责任单位:市建委、各县(市、区)政府。
  
  (四)提高廉租住房保障能力。全市廉租住房保障总户数力争达到2800户。其中,市区保障户数达到1500户,10县(市)保障户数达到1300户。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各县(市、区)政府。以上工作分管领导:翟长生。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前。
  
  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一)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市人均月增140元,受益人员7万人。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在禹城市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为农村老年居民按时足额发放基础养老金,参保农民达到34万人,参保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禹城市政府。
  
  (三)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5万人,其中困难群体4500人。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扩大保障范围。把年人均收入低于1200元的农村困难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农村低保对象增加到15.8万人。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以上工作分管领导:袁秀和。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前。
  
  三、加强市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秩序管理
  
  (一)建设改造中心城区10条主要道路。其中:
  
  1.广川大道南延。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德城区政府、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平原县政府。
  
  2.长河大道北延。责任单位: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建委。
  
  3.康博大道南延。责任单位: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畅通、完善新河路。责任单位:市建委、交通局。
  
  5.畅通、完善学院东路。责任单位:德城区政府。
  
  6.改造解放大道。责任单位:市建委、德城区政府。
  
  7.改造太阳谷周边道路。责任单位: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新建西北外环连接线。责任单位:市公路局。
  
  9.建设双一路。责任单位:德城区政府。
  
  10.建设华兴路。责任单位: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改造德州火车站候车厅。春运结束后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建委、德州火车站。
  
  (三)完成老城区汽车总站改造二期工程。新增客运站场面积4万平方米,新增旅客发送能力2万人/日。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四)开工建设京沪高铁综合客运站。年内完成一期基础工程。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以上工作分管领导:翟长生。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前。
  
  (五)保持城区交通畅通。
  
  1.增强交通执法积极性、主动性,继续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科学调整交通流量,重点解决车流高峰期的拥堵问题。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
  
  分管领导:李保海。
  
  2.完善交通信号设施,实施主要路口畅通改造。
  
  责任单位:市建委。
  
  分管领导:翟长生。
  
  3.加强车辆停放管理,有效减少乱停乱放现象。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分管领导:翟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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