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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韶关市政府
【发文字号】 韶府[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2-11
【实施时间】 2010-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3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省驻韶各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部分副市长的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市长、副市长分工通知如下:
  
  郑振涛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陈向新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市政府机关、工业、经济和信息化、法制、信访、财政、税务、审计、金融、安全生产、国有资产、质量技术监督、监察、应急管理工作,联系政协工作。
  
  张志才副市长:分管农口、水务、人口计生、民政、公安、司法、打私、人民武装、供销社、工商管理、老龄、残联工作,联系工商联(总商会)工作。
  
  兰茵副市长:分管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体育、知识产权、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民族宗教、妇女、儿童工作。
  
  陈秋彦副市长:分管外经贸、开发区、产业转移园、行政服务、口岸、侨务、外事、对台工作,联系工会工作。
  
  尚伟副市长:分管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城市综合管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人防、粮食、韶关城投公司和芙蓉新城开发、重点项目工作。
  
  邹永松副市长:分管旅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通信、统计、物价、编制、档案、史志、仲裁工作。
  
  
韶关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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