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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农办
【颁布时间】 2010-02-22
【实施时间】 2010-0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3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农办关于2009年度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农民培训领导小组、市级有关单位:
  
  2009年,我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根据市委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培训结构,创新培训载体,强化指导服务,提升培训层次,有效推进了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涌现出一批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建设完善、指导服务有力、工作成效明显的优秀单位。为鼓励先进,促进全市各地进一步抓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经年末考评,市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009年度宁波市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优秀单位为:慈溪市、宁海县、镇海区、江北区;良好单位为:鄞州区、余姚市、北仑区、象山县、奉化市。
  
  对上述获奖单位,市农培办将按有关文件精神给予以奖代补资金奖励。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
  
  继续提升培训层次,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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