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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朝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朝政办发[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2-22
【实施时间】 2010-0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4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市)区政府2009年教育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2009年,全市农村初中应届毕业生升入中职学校的学生人数为10892人,比计划招生的11800人少招908人。只有建平县完成了计划招生任务。各县(市)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国家对农村中职学校在校生的优惠补贴政策,并按标准落实了农村初中应届毕业生进入中职学生的国家困难补助。
  
  十一、设立民族教育专项经费情况
  
  全市各县(市)区均设立了民族教育专项经费,落实了“对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教学的班级,每班增加0.5名教师编制”和实现了“对新一轮少数民族三语教师的全员培训率达到100%”的要求。
  
  十二、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情况
  
  各县(市)区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会议精神,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继续坚持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工作思路,努力构建惩治与预防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和教育局高度重视行风建设,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治理乱收费、乱补课,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非义务教育和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完善政务公开、信访举报、社会舆论监督等各项制度,努力形成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十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全部成立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均设立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专门机构,基本保障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落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督查,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起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学校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扎实有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方责任险得到落实;校车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各地进行了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隐患排除和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努力打造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为实现和谐教育、创建平安校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从考核情况看,除建平县、喀左县各一所学校突发意外事件和朝阳县一所学校发生学生中毒事件外,2009年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没有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比较满意。
  
  十四、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学生的安全饮水工程完成情况
  
  为全市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是市政府2009年为全市人民做的15件实事之一。各县(市)区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多方筹措配套资金,科学合理的制定可行方案,把开水茶炉、水质净化消毒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了相关燃煤经费,确保学生在2009年秋季开学喝上了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保证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十五、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情况
  
  2009年我市共完成611名“辽宁省县以下农村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规定任务;全日制师范类具有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招聘率达到82.23%,超额完成了市政府规定80%招聘的任务;并在编制限额内招聘了442名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到小学任教。各县(市)区教育及人事部门根据政府的统一部署,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使全市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附: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2009年教育工作考核指标赋分表(略)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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