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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平顶山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2-22
【实施时间】 2010-0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4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9年,全市上下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奋力拼搏,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汝州市政府等31家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招商引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09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4家)
  
  汝州市政府宝丰县政府
  
  鲁山县政府湛河区政府
  
  二、单项工作先进单位(15家)
  
  (一)实际利用外资先进单位
  
  市新城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
  
  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姚孟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东芝输变电设备制造(河南)有限公司
  
  (二)利用省外资金先进单位
  
  舞钢市政府郏县政府
  
  叶县政府新华区政府
  
  河南大地水泥有限公司中电投平顶山鲁阳发电有限公司
  
  (三)利用市外资金先进单位
  
  石龙区政府卫东区政府
  
  市宏业泰工贸有限公司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
  
  三、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12家)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外侨局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中心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侨联市台办市工商联国家外汇管理局平顶山市中心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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