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10]26号
【颁布时间】 2010-02-21
【实施时间】 2010-0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4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厦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人行厦门中心支行: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厦府办〔2010〕14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启用“厦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厦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
  
  附件:印模(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