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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落实政策,发挥效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豫发〔2008〕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2009〕77号),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发挥5000万元招商引资专项资金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同时,根据招商引资工作变化趋势,结合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建立和“转型升级双千工程”实施,研究制定新的招商引资政策措施。 (三)创新方式,注重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要求,不断更新观念,打破思维定势,准确把握当前招商引资的新特点,不断创新招商方式,更加注重招商实效。省、省辖市举办的重大招商活动,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不得强行要求各地统一参加。要突出小分队招商,完善产业链招商、以商引商、专业招商、委托招商等行之有效的招商方式。要通过聚核式招商实现重大项目的聚核效应,通过补链式招商发展循环经济,通过整合式招商培育产业集群。 (四)强化服务,优化环境。在全省全面推行外来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制和联审联批制,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下放审批权。进一步加强口岸建设,提升我省口岸通关服务水平。支持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向有条件的地方延伸,加快郑州、洛阳机场航空口岸和郑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口岸建设,启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省招商引资研究中心、省外商投资协调服务中心和省外商权益保护中心作用,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更便利、更贴身的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营造亲商、重商、爱商、安商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