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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10]21号
【颁布时间】 2010-02-21
【实施时间】 2010-0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4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现将调整后的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樊金龙,在省长领导下协助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做好机构编制、监察、外事、应急管理、政策研究、信访方面工作。
  
  联系省编办、省监察厅、省外办、省政府研究室、省信访局,省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
  
  李一宁,主持省政府办公厅工作。协助做好教育、人力资源、公务员管理、社会保障、参事、文史方面工作。
  
  联系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档案局、省保密局,联系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馆、省地方志办公室。分管省应急办(值班室、会议处、应急协调处)、办公厅人事处。
  
  韩庆华,协助做好工业、信息化、安全生产和苏北发展协调方面工作。
  
  联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防科工办、安监局(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苏北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民航江苏安监局、江苏海事局、南京电监办、华东石油局,省烟草专卖局、省盐务管理局、省无线电管理局。
  
  朱步楼,协助做好科技、知识产权、卫生、食品药品监管、法制方面工作。
  
  联系省科技厅、卫生厅(中医药局)、法制办、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科协、红十字会。
  
  张大强,协助做好重点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方面工作。
  
  联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工局)、环保厅、交通运输厅(铁路办)、民防局(人防办)、太湖办,省地震局,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徐州办事处。
  
  徐国柱,协助做好接待、行政、省级机关后勤服务、民政、残疾人、老龄和驻江苏部队方面工作。
  
  负责省级机关管理局工作,联系省民政厅、残联。分管办公厅接待处。
  
  于利中,协助做好公安、司法、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妇女儿童方面工作。
  
  联系省公安厅、安全厅、司法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质监局、地矿勘查局,华东地勘局,省测绘局、监狱管理局,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团省委、省妇联。
  
  汪泉,负责省金融办工作,协助做好金融(银行、证券、保险等)、税务方面工作。
  
  联系省财政厅、审计厅、国税局、地税局、农村信用联社,江苏银行、紫金保险,财政部驻江苏专员办、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金融机构驻江苏分支机构。
  
  徐立,协助做好发展计划、统计、物价、能源方面工作。
  
  联系省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物价局、能源局。
  
  周游,协助做好经济体制改革、民族宗教、国有资产管理、对口支援和经济协作、通信、社会科学方面工作。
  
  联系省民委(宗教局)、国资委,省通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省社科院、社科联,省总工会。
  
  张吉生,协助做好商务、侨务、旅游、对台方面工作。
  
  联系省商务厅、旅游局、侨办、台办、侨联,贸促会江苏分会,江苏检验检疫局,南京海关,商务部驻宁特派办,省口岸办。
  
  肖泉,协助做好新闻发布、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方面工作。
  
  联系省文化厅、广电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局,省政府新闻办,省文联、作协。分管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新闻联络处。
  
  杨根平,协助做好农业和农村经济、水利、人口和计划生育、粮食、扶贫方面工作。
  
  联系省农委、水利厅、人口计生委、海洋渔业局、粮食局、林业局、农资局、农机局,省气象局,省扶贫办、供销社、农科院。分管办公厅秘书四处。
  
  王志忠,联系办公厅秘书一处、秘书二处、秘书三处。
  
  何国平,联系办公厅秘书五处、省政府督查室。
  
  于鲁粤,分管办公厅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协助管理省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办公厅在宁代管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联系监察室。
  
  陈建刚,协助做好文字综合工作,联系办公厅综合处、信息处。
  
  朱光远,联系办公厅文电处、电子政务办公室,参与联系秘书四处、秘书六处部分工作。
  
  谢润盛,主持省应急办工作。协助联系省信访局、省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联系办公厅机关党委(工会)、老干部处、行政处、文印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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