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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发改服务[2010]004号
【颁布时间】 2010-02-21
【实施时间】 2010-0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4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制《2010上海服务业发展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党中央关于“有条件的城市要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的要求,为加强对本市服务业发展情况的基础性分析和发展趋势的前瞻性研究,全面反映本市各委办、各区县在推进服务业发展中开展的各项工作,加强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对外宣传和推介,吸引社会各界加大对上海服务业的投资力度,自2008年以来本市编制了上海服务业发展报告。今年,为了继续跟踪上海服务业发展动态,本市将着手编制《2010上海服务业发展报告》(以下简称《发展报告》)。
  
  《发展报告》的编制,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关于报告内容。报告包括四部分内容,综合篇、产业篇、区县篇和政策篇。综合篇主要分析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现状、国际服务业发展趋势及2010年上海服务业发展展望;产业篇主要分析金融、航运和物流、文化、信息、商贸、会展、旅游、专业服务、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服务业发展情况及2010年发展展望;区县篇主要分析2009年上海市各区县服务业发展的状况及2010年发展趋势;政策篇主要汇集近年来国家和本市出台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文件。
  
  2、关于工作分工。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明确《2010上海服务业发展报告》的框架,组织协调有关编写工作,并审定报告内容等;相关部门和各区县负责结合本单位工作,提供产业篇和区县篇的编写素材;上海福卡经济预测研究所负责报告和形势分析的资料搜集、调研、访谈、编写及出版等工作。
  
  3、关于时间节点。报告的编制工作从2010年2月开始,力争2010年6月完稿。
  
  请各部门和各区县于3月4日前反馈编委会成员名单。同时,请各部门和各区县根据编制《发展报告》的有关要求(详见附件),于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反馈至我委。
  
  附件:
  
  1、《2010上海服务业发展报告》编委会成员反馈表
  
  2、《2010上海服务业发展报告》编写说明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0上海服务业发展报告》编委会成员反馈表
  
  单位:(加盖公章)
  
  地址: 邮编:
  
  
  
  
  
  联 系 人
  
  姓名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分管领导
  
  
  
  
  
  
  
  
  
  
  
  
  
  联 络 员
  
  
  
  
  
  
  
  
  
  
  
  请于3月4日前将该表反馈至市发改委服务业处
  
  地址:人民大道200号人民大厦903室 邮编:200003
  
  联系人:陈莉莉贺志峰 电话:2311288123112841
  
  传真:63586461
  
  附件2:
  
  《2010上海服务业发展报告》编写说明
  
  1. 内容要求
  
  ● 参与《2010上海服务业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编制的各委办和各区县,按照相应负责的篇章参考框架进行编纂
  
  ● 《报告》主题突出“加快转型、创新发展”
  
  ● 各委办、各区县在保持《报告》总体参考框架不变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掌握的素材适当调整具体内容
  
  ● 《报告》中数据尽量以exce●制作的图表进行表达展示,相应制作的图片另行存放在单独命名的exce●文件中(含原始数据和制作图片)
  
  ● 《报告》中涉及的数据和各种引用需在下方标明时间和出处
  
  ● 《报告》中相关历史数据的比较分析建议至少包括3年以上的历史数据,在操作中各委办、各区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 格式要求
  
  ● 正文
  
  正文文字 宋体 小四号 单倍行距
  
  《报告》中使用的数据,建议采用权威部门及组织机构发布提供的数据,所有数据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如,14.68%)
  
  ● 标题
  
  1 一级标题 宋体 小三号 标题1
  
  1.1 二级标题 宋体 四号 标题2
  
  1.1.1 三级标题 宋体 小四号 标题3
  
  ● 注释文献
  
  ①注释1宋体小五号
  
  3. 排版要求
  
  ● 文中的表格应统一编排序号并赋予表名。表内内容应对齐,表内数字、文字连续重复时不可使用“同上”等字样或符号代替
  
  ● 文中的附图应统一编排序号并赋予图名,为便于修编,图名应以文字形式放在图的下面
  
  ● 文中图表需在表的上方、图的下方排印表号、表名、标注或图号、图名、图注
  
  ● 《报告》中图表、照片的名称和排列顺序要与另行单独存放的图表、照片文件中各图表、照片的名称和排列顺序一致。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分辨率为400DPI(像素)以上
  
  4. 提交要求
  
  ● 《报告》各篇章的电子版文件
  
  各委办--《2010上海xx服务业发展报告》及负责的综合篇中的部分报告内容
  
  各区县--《2010上海xx区/县服务业发展报告
  
  ● 单独存放的相关exce●(包含数据和图片制作)电子版文件
  
  ● 2008-2009年,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各委办、各区县推动服务业发展的公开政策、措施资料清单目录和详细正文资料(电子版和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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