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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区、各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创建森林城市、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全面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明确任务,强化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制定创建目标,有计划分步骤抓好创建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创建机构、创建方案、创建指标、创建经费、创建措施和创建进度,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责任明确、管理有序,突出重点、全面提高。 (三)突出重点,落实资金 各区、各部门要把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及绿化美化作为工作重点,建设一批有创意、有特色的森林和绿地景观。按照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市财政局要安排创建活动资金,各区要落实配套资金,保证创建工作和重点工程建设需要。 (四)广泛宣传,营造声势 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工作,不断扩大创建宣传的覆盖面,让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深入人心,努力提高知晓率和支持率,使创建活动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五)科学统筹,加强指导 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加强各责任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创建活动的统一管理,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反馈、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强化监督指导,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