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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10]25号
【颁布时间】 2010-02-11
【实施时间】 2010-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5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焦作新区空间范围
  
  焦作新区是体现城乡统筹、产业协调、产城融合发展的复合型功能性区域,空间上涵盖城市、农村和生态用地。规划区空间范围以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西部工业集聚区为基础,逐步向外围拓展,西至中站区与博爱县阳庙镇、苏家作乡西边界,东至规划建设的东海大道,北至西部工业集聚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边界,南至济焦新高速,远期规划面积180平方公里。在行政区划上,焦作新区共涉及中站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爱县、武陟县和修武县。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45平方公里;中站区面积24平方公里;博爱县面积50平方公里,包括阳庙镇和苏家作乡部分区域;武陟县面积20平方公里,包括宁郭镇和三阳乡部分区域;修武县面积41平方公里,包括高村乡、周庄乡部分区域。
  
  三、焦作新区功能定位
  
  焦作新区的功能定位为“五区”:焦作市“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和对外开放示范区。
  
  焦作市“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按照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一和节约集约发展的原则,促进产业向城镇集中,实现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统筹城市、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为“三化”协调发展提供示范。
  
  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以高新技术开发区和西部工业集聚区为载体,促进生产要素向园区集聚,重点发展以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等成套装备、汽车及零部件为主的现代装备制造业,以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以生产性服务业、现代物流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形成三次产业协调发展新格局,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形成辐射豫西北的区域经济增长极。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依托产业集聚区建设,推进组团式发展,成为涵盖城市、农村,产业复合,经济、人居、生态功能复合的功能性区域。
  
  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把城市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过编制示范区村镇体系规划,深入推进城乡文化、教育、电信、卫生、科技、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率先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对外开放示范区。采取更加积极的政策措施,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特别是围绕现代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产业,加强与国内外500强和央企等大型企业集团的战略合作,使之成为全省对外开放重要平台和承接高水平产业转移密集区。
  
  四、焦作新区管理体制
  
  焦作新区的规划建设在省委、省政府和焦作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实施,主要干部任免由市委提名后报省委研究。在体制上,按照组织协调和实施两个层面,成立焦作新区两级组织管理机构。
  
  (一)焦作市委、市政府成立焦作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1.负责新区规划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决定支持新区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2.组织协调涉及国家和省重大问题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3.协调有关县(区)和市属部门支持新区建设。4.审议确定新区管委会提出的年度计划和建设任务,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指导新区按照“小政府、大社会”模式,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成立焦作新区工委和管委会,分别作为焦作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按副厅级架构设置。管委会是新区规划建设的执行机构,具有统一规划编制、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等职权。主要职责是:1.按照“小政府、大社会”模式,对新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建设、统一管理。2.贯彻落实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新区规划、空间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案。3.研究提出报请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重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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