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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发[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2-11
【实施时间】 2010-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5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项目建设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228.7亿元,同比增长41.3%;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91.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5.68%;48个重点建设项目实现竣工投产,152个重点建设项目实现开工建设,23个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根据《石家庄市项目建设考核办法》,市政府抽调专人,分5个考核小组,利用近一个月时间,对各县(市)、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查看、资料查阅、数据查对,并严格按照《石家庄市项目建设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评分方法进行评分、排队。(各县(市)、区项目建设评分结果见附件)
  
  市内五区组,根据《考核办法》中“5个单位及以下分组中,奖励前2名”的规定,奖励第一名桥东区50万元,第二名裕华区40万元。
  
  高新区、辛集市、四个组团县(市)组,根据《考核办法》中“6个单位及以上分组中,奖励前3名”的规定,奖励第一名鹿泉市50万元,第二名藁城市40万元,辛集市30万元。
  
  其他县(市)、区组,根据《考核办法》中“8个单位及以上的奖励前4名”的规定,奖励第一名平山县50万元,第二名井陉县40万元,第三名晋州市30万元,第四名矿区20万元。
  
  新华区、高新区、高邑县分列各组最后一名,根据《考核办法》中“凡每组积分的最后一名,第一年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实行黄牌警告”以及“完成年度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且增速高于全市当年投资增速,或当年正式开工建设一项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项目的免于上述处分”规定,对新华区、高新区、高邑县免于黄牌警告处分。主要依据是:新华区宏基商厦(总投资6亿元)、柏林怡园(总投资5.28亿元)两个5亿元以上项目开工建设。高新区2009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5.8亿元,增速42.3%,高于全市41.3%的平均增速,且总投资16亿元的以岭药业项目开工建设。高邑县2009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6亿元,增速41.5%,高于全市41.3%的平均增速,且总投资5亿元的立马陶瓷项目开工建设。
  
  市政府决定,对市内五区组前2名,高新区、辛集市、四个组团县(市)组前3名,其他县(市)、区组中前4名的县(市)、区,以及王彦芳等110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鼓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全市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上项目、促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项目谋划,强化协调调度,破解瓶颈制约,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1.石家庄市2009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略)
  
  2.2009年县(市)、区重点项目考核评分汇总表(略)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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